
FEG作为5PL的独特地位NAICS 541614,结合其SMaRTi® 工艺使其区别于 传统的 1PL、2PL、3PL 或 4PL 模式。
传统系统通常将研发税收抵免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依赖年度对账,而汇总可能会触发法定限额(例如最低限额规则或百分比上限)。然而,FEG 的 SMaRTi® 流程能够有效地将每张发票的 QRE 数据转化为即时税收抵免,从而自动实现最佳价值。
内嵌的税收抵免价值可立即用于抵扣公司的纳税义务。这有效地将递延税收优惠转化为即时流动资金,使公司能够立即将资金用于进一步的研究或运营需求。。 这导致:
- 立即降低流动资金和税负,无需等待资金汇总。
- 不受人为限制、延期信用审查或传统会计周期所施加的限制。
- 完全可审计、透明的合规记录,满足美国国税局严格的文件和验证要求。
通过将战略管理和研发技术融合(SMaRTi®)流程融入其运营中,
FEG利用一项已获专利的自动化系统来识别
并将每一项合格的研究支出(QRE)量化为:
一旦在发票上记录下来,即可自动计算出最佳价值。
SMaRTi®流程在5PL模式下的关键要素包括:
- 自动化数据集成每张发票都根据研究和制定的 IRC 和 CFR 法规进行了完善,添加了元数据,将每一项都标记为符合 IRS 标准的潜在合格研究费用。
- 专利合规防火墙这些安全通道确保在添加嵌入式合规数据的同时,原始发票保持不变。
- 直接货币化符合条件的支出将立即按一对一的比例转换为可兑换的税收抵免,从而立即减少纳税义务。
这项整合意味着,当某项支出符合《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RC) 第 41 条(或其他适用条款)的规定时,它将自动获得全额抵免,抵免额度为支出金额的 100%。无需“抵免结转”或递延确认——这项优惠已融入日常运营流程,自动实现最佳价值。
SMaRTi™ 的拉动-推动流程方法优先考虑每个层面的可衡量合规性,确保合规性、问责制和可衡量性优化,从而通过优化发票端到端流程自动化,实现每笔交易的价值自动化。
通过 SMaRTi® 集成到发票流程中
福特企业集团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税收优惠确认无缝整合到财务工作流程中。自动化的发票信息增强功能可将递延纳税负债转化为每日运营中可兑换的等额税收抵免和退税额。
这种方法有助于企业实现零税负,同时通过以下方式将应收账款转化为流动资金:
公法 95-507——建立了法律框架,使 SMaRTi™ 能够利用其 5PL 结构将运营费用转化为金融资产,并改善对等节点的资本结构; 和
- 美国法典第26篇第38条第41款(研究),
- 美国法典第26篇第38条第46款(调查)和
- 美国法典第26篇第41条(研发)
内嵌的税收抵免额将立即用于抵扣公司的纳税义务。这有效地将递延税收优惠转化为即时流动资金,使公司能够立即将资金用于进一步的研究或运营需求。
SMaRTi®流程:
- 与传统的 1PL、2PL、3PL 或 4PL 设置(面临定期汇总、延迟确认和 IRS 规定的限制)不同,SMaRTi® 流程可以实时自动验证研发支出并将其货币化。
- 通过先进的数据集成、专利合规措施和无缝的 ERP 连接,每一美元用于合格研究的支出都会立即转化为 100% 的税收抵免。
- 这项创新不仅消除了各种限制、上限和约束,还通过优化流动性、提高合规透明度以及实现对研发的持续再投资,提供了强大的竞争优势。如此一来,FEG 的方法推动了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并使公司成为物流和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导者,实现了价值最大化。
总而言之,福特企业集团的 SMaRTi® 流程是一个精细调整的机制,严格遵守 IRC 第 41 条规则和财政部关于合格研发费用的条例。
遵守联邦法规
- 科学研究——企业可以就符合条件的研究支出申请研发税收抵免,以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 可量化指标——该流程强调具体、可衡量的目标,并跟踪诸如公平市场价值率和供应商合规性等指标。这确保了问责制和进度符合美国国税局法规(《联邦法规汇编》)。
- 文件记录——研发活动的详细文件记录,包括项目描述、费用和成果,用于支持税收抵免申请。
- 福特企业集团的 5PL 模型(NAICS 代码 541614)由其 SMaRTi® 流程提供支持,代表了合格研发费用如何利用上述联邦法规将其转化为即时税收优惠的范式转变。
- 该系统不仅能促进即时流动性和增强现金流,还能通过将业务支出与其应有的税收优惠直接挂钩来支持持续创新——同时保持无可挑剔的监管合规性。
这些税收优惠和合规机制有助于企业优化发票业务,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提高效率。
- 该系统不仅能促进即时流动性和增强现金流,还能通过将业务支出与其应有的税收优惠直接挂钩来支持持续创新——同时保持无可挑剔的监管合规性。
- 福特企业集团的 5PL 模型(NAICS 代码 541614)由其 SMaRTi® 流程提供支持,代表了合格研发费用如何利用上述联邦法规将其转化为即时税收优惠的范式转变。
- 文件记录——研发活动的详细文件记录,包括项目描述、费用和成果,用于支持税收抵免申请。
- 可量化指标——该流程强调具体、可衡量的目标,并跟踪诸如公平市场价值率和供应商合规性等指标。这确保了问责制和进度符合美国国税局法规(《联邦法规汇编》)。
- 科学研究——企业可以就符合条件的研究支出申请研发税收抵免,以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 这项创新不仅消除了各种限制、上限和约束,还通过优化流动性、提高合规透明度以及实现对研发的持续再投资,提供了强大的竞争优势。如此一来,FEG 的方法推动了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并使公司成为物流和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导者,实现了价值最大化。
- 通过先进的数据集成、专利合规措施和无缝的 ERP 连接,每一美元用于合格研究的支出都会立即转化为 100% 的税收抵免。
- 与传统的 1PL、2PL、3PL 或 4PL 设置(面临定期汇总、延迟确认和 IRS 规定的限制)不同,SMaRTi® 流程可以实时自动验证研发支出并将其货币化。
- 美国法典第26篇第41条(研发)
- 美国法典第26篇第38条第46款(调查)和
- 美国法典第26篇第38条第41款(研究),
- 直接货币化符合条件的支出将立即按一对一的比例转换为可兑换的税收抵免,从而立即减少纳税义务。
- 专利合规防火墙这些安全通道确保在添加嵌入式合规数据的同时,原始发票保持不变。

针对 SMaRTi™ 优化标准模式数字发票格式流程合规机制的各个领域,制定了具体详细的研发激励措施:
- 2 CFR 第 25 部分 – 奖励管理系统要求在 24 小时内进行 DUNS/UEI 预验证,触发 QRE 行项目的自动标记,以便立即进行税收抵免转换。
- 2 CFR 第 170 部分 – FFATA 报告要求超过 25,000 美元的子合同付款在 30 天内报告,使用 DUNS 标记的 XML 实现当日流动性应用。
- 2 CFR 第 180 部分 – 非采购暂停和取消资格规定,对任何 DUNS/LEI 标记的排除项强制执行 5 天的付款冻结,以确保流动性只流向合规实体。
- 2 CFR § 200.302 – 财务管理和控制将提款请求与 DUNS 验证的发票进行匹配,并在提交后 15 天内发放 QRE 支持的贷项。
- 2 CFR § 200.305 – 在发票有效载荷中标记研发行项目的成本分摊或匹配项,以便实时进行 QRE 匹配并立即在账簿上发放信用额度。
- 2 CFR § 200.307 – 项目收入要求在收入事件发生后 60 天内开具发票,以使金额符合 QRE 信用额度并立即变现。
- 2 CFR § 200.310 – 保险覆盖范围强制要求在接受发票之前上传 DUNS 参考的保单证书,从而立即释放信贷流动性。
- 2 CFR § 200.334 – 如果出现任何 DUNS/LEI 审计标记,则不合规补救措施将触发 90 天的信贷流动暂停,以维护 QRE 流动性的完整性。
- 12 CFR 第 9 部分 – 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将 SMaRTi 发行的 QRE 信用额度归类为银行风险规则下的合格流动性工具。
- 12 CFR 第 204 部分 – J 条例(Fedwire)规定,对于使用 DUNS/LEI 标签的 Fedwire 转账的税收抵免收益,必须当天完成最终结算。
- 12 CFR 第 229 部分 – CC 条例(资金可用性)要求 QRE 信用支付在下一个工作日即可到账受益人账户。
- 12 CFR 第 227 部分 – E 条例(电子资金转账)确保在收到电汇的税收抵免后自动记入,并附有与 LEI 关联的交易 ID。
- 12 CFR 第 307 部分 – ACH 操作强制执行 SMaRTi 触发的 ACH 研究积分支付的 T 1 结算。
- 12 CFR 第 360 部分 – 国家银行作为存款机构要求银行支持通过 DUNS/LEI 验证的设施即时提取 QRE 信用额度。
- 12 CFR 第 370 部分 – 预付账户将内嵌税收抵免视为可用资金,可在发票结算后立即兑现。
- 31 CFR 第 203 部分 – Fedwire 资金服务保证 QRE 信用转账当日结算,并提供带有 LEI 标签的发起人和受益人记录。
- 31 CFR 第 205 部分 – Fedwire Securities Service 允许对 SMaRTi 发行的信用票据进行回购融资,从而释放隔夜流动性。
- 31 CFR 第 306 部分 – 财政部财政要求要求每天下午 5 点(美国东部时间)之前对基于 DUNS 的付款进行核对,以保持现金流的可见性。
- 31 CFR 第 351 部分 – 财政部一般债务催收程序规定,在发票清算后 10 天内,对联邦债务进行 QRE 信用支付。
- 31 CFR 第 355 部分 – 公共资金投资允许对 T 1 到期的 QRE 信用进行隔夜投资,以增强短期流动性。
- 31 CFR 第 356 部分 – 政府证券拍卖授权 SMaRTi 信用票据作为零股证券进行竞标,将 QRE 信用转换为可兑现的工具。
- 31 CFR 第 357 部分 – 托管证券以账簿记形式记录发行人 LEI 下的零碎 QRE 信用证券,确保审计对称性。
- 31 CFR 第 358 部分 – 政府收入的存入需要将发票衍生的税收抵免实时转入指定的国库账户。
- 48 CFR § 32.903 – 承包商发票和记录要求保留 DUNS/LEI 元数据和时间戳 3 年,以确保 QRE 信用审计的可操作性。
- 48 CFR § 32.906 – 合同融资在收到符合规定、带有 LEI 标签的发票后,立即预留资金。
- 48 CFR § 32.909 – 如果第 16 天没有记录付款拒绝,发票审批和付款将触发自动 QRE 信用发放。
- 48 CFR § 52.204-7 – 奖励管理声明和认证系统 小型企业状态声明不准确或不完整,ORCA/SAM 冲突。
- 48 CFR § 52.232-17 – 超额付款和延迟付款利息计算逾期付款的每日利息,并通过 SMaRTi 立即将款项记入研究实体账户。
- 48 CFR § 52.232-34 – 电子资金转账支付采用 LEI 编码的银行标识符进行 EFT 支付,消除了纸质支票的延误。
- 48 CFR § 52.216-18 – 订购和交付将 QRE 触发器嵌入采购订单中,在交付日期将已发货的研发组件转换为应税抵免。
- 15 CFR 第 24 部分 – 统一的奖励管理要求要求在 30 天内支付拨款发票,加快日常运营中的 QRE 信用转换。
- 15 CFR 第 140 部分 – BIS 财务控制规定,出口合规费用必须通过 LEI 担保的信用证进行托管,并在发货确认后 T 1 释放。
- 15 CFR 第 764 部分 – OFAC 法规(强制没收)规定,一旦承包商的 LEI 被 OFAC 盯上,24 小时内任何税收抵免流动性将被冻结。
- 17 CFR § 240.15c3-3 – 净资本规则允许经纪公司将 SMaRTi 发行的 QRE 信用额度计入资本计算的流动资产。
- 17 CFR § 240.17Ad-22 – 清算机构记录保存要求存储每张发票的 LEI 元数据,并带有纳秒级精度的时间戳。
- 17 CFR § 242.612 – 交易报告要求大宗交易提供带有 LEI 标签的发票参考信息,以确保即时结算指令。
- 17 CFR 第 270 部分 – 投资公司报告要求对持有 QRE 信用工具的投资组合进行当日净值调整。
- 21 CFR 第 11 部分 – 电子记录;电子签名对与 LEI 关联的数字发票实施分层电子签名控制和不可篡改的审计跟踪。
- 40 CFR 第 60 部分 – NSPS 费用支付要求在 45 天内支付带有 DUNS 标签的费用发票,其中嵌入的 QRE 信用额度可抵消应付现金。
- 40 CFR 第 70 部分 – Title V Permit Fees 可自动在 SMaRTi 中开具许可证费用发票,并在发票获得批准后将 QRE 积分转换为立即的费用积分。
通过将这些 CFR 条款嵌入到每个发票元素(行项目、标题、元数据)中,SMaRTi 确保每个 QRE 都能立即触发流动性事件,所有这些都在不可磨灭的、以 DUNS/LEI 为锚点的审计跟踪下进行,以符合最严格的 IRS、IRC 和财政部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