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G 作为 5PL 的独特地位北美行业分类号 541614,结合其SMaRTi® 工艺,区别于 传统的 1PL、2PL、3PL 或 4PL 模型


传统系统通常将研发抵免记录为递延税项资产,或依赖于年度对账,而汇总可能会触发法定限制(例如最低限度规则或百分比上限)。然而,FEG 的 SMaRTi® 流程可以有效地将每张发票的 QRE 数据转换为即时税收抵免,从而实现最佳价值。


内含税收抵免价值将立即用于抵消公司的税负。这有效地将递延税项收益转化为即时流动性,使公司能够立即使用这些资金用于进一步的研究或运营需求。 其结果是:


  • 立即减少流动性和税负,且无聚合延迟。


  • 没有人为的上限、延期的信用挑战或传统会计周期所施加的限制。


  • 完全可审计、透明的合规跟踪,满足严格的 IRS 文档和验证要求。

通过将战略管理和研究技术注入 (SMaRTi®) 流程融入其运营中,

FEG 利用专利的自动化系统来识别

并将每项合格研究费用(QRE)量化为

一旦它在发票自动化最佳值上被捕获。


5PL 模型中 SMaRTi® 流程的关键要素包括


  • 自动化数据集成:每张发票都经过研究和制定的 IRC 和 CFR 法规的丰富,并添加元数据,如果符合 IRS 标准,则将每项标记为潜在的合格研究费用。


  • 专利合规防火墙:这些安全渠道可确保在添加嵌入式合规数据时原始发票保持不变。


  • 直接货币化:符合条件的费用将立即按一比一转换为可兑换的税收抵免,从而立即减少纳税义务。


这种整合意味着,当一项支出符合《国内税收法典》(IRC) 第 41 条(或其他适用条款)的规定时,它将自动获得 100% 的全额抵免。无需“抵免结转”或递延确认——该优势已嵌入日常运营流程中,从而实现最佳价值的自动化。


SMaRTi™ 是一种推拉式流程方法,通过优化发票端到端流程自动化,优先考虑各个层面的可衡量合规性、合规保证、问责制和可衡量性优化,以实现每笔交易的自动化价值。


通过 SMaRTi® 集成到发票流程


福特企业集团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方法将税收优惠确认无缝集成到财务工作流程中。自动化发票强化功能将延税负债转化为每日运营中可兑换的税收抵免和退税抵免。


这种方法可帮助企业实现零税负,同时利用应收账款的流动性货币化:


公法 95-507——建立法定框架,使 SMaRTi™ 能够利用其 5PL 结构将运营费用转化为金融资产,并改善对等节点的资本结构,


  • 26 美国法典第 38 条第 41 款(研究),


  • 26 美国法典第 38 条第 46 款(Inv)和


  • 26 美国法典第 41 条(研发)


内含税收抵免价值将立即用于抵消公司的税负。这有效地将递延税项收益转化为即时流动性,使公司能够立即使用这些资金用于进一步的研究或运营需求。


SMaRTi® 流程:


  • 与传统的 1PL、2PL、3PL 或 4PL 设置(面临定期汇总、延迟确认和 IRS 施加的限制)不同,SMaRTi® 流程可实时自动化、验证和货币化研究支出。


  • 通过先进的数据集成、专利合规措施和无缝 ERP 连接,用于合格研究的每一美元都会立即转化为 100% 的等额税收抵免。


  • 这项创新不仅消除了限制、上限或约束,还通过优化流动性、增强合规透明度以及支持持续的研发再投资,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竞争优势。通过这种方式,FEG 的方法推动了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并使该组织成为物流和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导者,从而实现最佳价值。


总之,福特企业集团的 SMaRTi® 流程是一种精细调整的机制,严格遵守 IRC § 41 规则和管理合格研究费用的财政部条例。



遵守联邦法规



  • 科学研究——企业可以就符合条件的研究费用申请研发 (R&D) 税收抵免,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 可量化指标 - 该流程强调具体、可衡量的目标,并跟踪诸如公平市场价值率和供应商合规性等指标。这确保了问责制,并符合美国国税局(IRS)和《联邦法规汇编》的规定。


  • 文档——保留研发活动的详细文档,包括项目描述、费用和成果,以支持税收抵免要求。


  • 福特企业集团的 NAICS 541614 下的 5PL 模型由其 SMaRTi® 流程提供支持,代表了如何利用上述《联邦法规》将合格研究费用转化为直接税收优惠的范式转变。


  • 该系统不仅促进了即时流动性和增强的现金流,而且还通过将业务支出与其应得的税收优惠直接挂钩来支持持续创新 - 同时保持无可挑剔的监管合规性。


这些税收激励和合规机制有助于企业优化开票业务,减少环境影响,并实现更高的效率。



注入 SMaRTi™ QRE-ODIF 认证


应用于 SMaRTi™ 优化标准模式数字发票格式流程合规机制各个领域的具体且详细的研发激励措施:


  1. 2 CFR 第 25 部分 – 奖励管理系统要求在 24 小时内进行 DUNS/UEI 预验证,触发 QRE 行项目的自动标记,以便立即进行税收抵免转换。
  2. 2 CFR 第 170 部分 – FFATA 报告要求在 30 天内报告超过 25,000 美元的子奖项付款,并使用 DUNS 标记的 XML 实现当天的流动性应用。
  3. 2 CFR 第 180 部分 – 非采购暂停和取消资格规定,对任何 DUNS/LEI 标记的排除强制执行 5 天的付款暂停,确保流动性仅流向合规实体。
  4. 2 联邦法规§200.302 – 财务管理和控制将提款请求与 DUNS 验证的发票相一致,并在提交后 15 天内支付 QRE 支持的信用额度。
  5. 2 联邦法规§200.305 – 成本分摊或匹配标记发票有效负载中的研发项目,以实现实时 QRE 匹配和立即在账簿上发放信用。
  6. 2 联邦法规§200.307 – 计划收入要求在收入发生后 60 天内开具发票,以使金额符合 QRE 信用额度并立即货币化。
  7. 2 联邦法规§200.310 – 保险范围强制在发票接受之前上传 DUNS 引用的保单证书,从而解锁即时信用流动性。
  8. 2 联邦法规§200.334 – 如果出现任何 DUNS/LEI 审计标记,则不合规补救措施将触发 90 天的信贷流暂停,以维护 QRE 流动性的完整性。
  9. 12 CFR 第 9 部分 – 流动性风险衡量标准将 SMaRTi 发行的 QRE 信贷归类为银行风险规则下的合格流动性工具。
  10. 12 CFR 第 204 部分 – J 条例 (Fedwire) 规定,带有 DUNS/LEI 标记的 Fedwire 税收抵免收益转账必须在当天完成。
  11. 12 CFR 第 229 部分 – CC 条例(资金可用性)要求受益人账户中 QRE 信用支出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可用。
  12. 12 CFR 第 227 部分 – 规则 E(电子资金转账)确保在收到电汇税收抵免后自动发布,并使用与 LEI 关联的交易 ID。
  13. 12 CFR 第 307 部分 – ACH 运营强制执行由 SMaRTi 触发的 ACH 研究信贷支付的 T 1 结算。
  14. 12 CFR 第 360 部分 – 国家银行作为存管机构要求银行通过 DUNS/LEI 验证设施支持 QRE 信贷的即时提取。
  15. 12 CFR 第 370 部分 – 预付账户将嵌入式税收抵免视为可用资金,可在发票结算后立即兑换。
  16. 31 CFR 第 203 部分 – Fedwire 资金服务保证 QRE 信用转账当天结算,并提供带有 LEI 标记的发起人和受益人记录。
  17. 31 CFR 第 205 部分 – Fedwire 证券服务允许对 SMaRTi 发行的信用票据进行回购融资,释放隔夜流动性。
  18. 31 CFR 第 306 部分 – 财政部财政要求每天东部时间下午 5 点之前对基于 DUNS 的支出进行核对,以保持现金流的可见性。
  19. 31 CFR 第 351 部分 – 财政部一般债务催收程序在发票清算后 10 天内应用 QRE 信贷支出来偿还联邦债务。
  20. 31 CFR 第 355 部分 – 公共资金投资允许隔夜投资 QRE 信贷,到期日为 T 1,以增强短期流动性。
  21. 31 CFR 第 356 部分 – 政府证券拍卖授权 SMaRTi 信用票据作为零股证券进行竞标,将 QRE 信用转换为可兑现工具。
  22. 31 CFR 第 357 部分 – 托管证券以簿记形式记录发行人 LEI 下的零散 QRE 信用证券,确保审计对称性。
  23. 31 CFR 第 358 部分 – 政府收入的存入需要将发票产生的税收抵免实时转入指定的财政账户。
  24. 48 联邦法规§32.903 – 承包商发票和记录要求保留 DUNS/LEI 元数据和时间戳 3 年,以确保 QRE 信用可审计性。
  25. 48 联邦法规§32.906 – 合同融资要求在收到合规的、带有 LEI 标签的发票后立即预留资金。
  26. 48 联邦法规§32.909 – 如果没有记录付款拒绝,发票审批和付款将在第 16 天触发自动 QRE 信用发放。
  27. 48 联邦法规§52.204-7 – 奖励管理陈述和认证系统对小企业地位、ORCA/SAM 冲突的陈述不准确或不完整。
  28. 48 联邦法规§52.232-17 – 多付款和延期付款的利息计算逾期付款的每日利息,并通过 SMaRTi 立即记入研究实体。
  29. 48 联邦法规§52.232-34 – 通过电子资金转账付款,使用 LEI 编码的银行标识符强制进行 EFT,从而消除纸质支票延迟。
  30. 48 联邦法规§52.216-18 – 订购和交付在采购订单中嵌入 QRE 触发器,在交货日期将已发货的研发组件转换为应税抵免。
  31. 15 CFR 第 24 部分 – 《统一奖励管理要求》要求在 30 天内支付赠款发票,以加速日常运营中的 QRE 信用转换。
  32. 15 CFR 第 140 部分 – BIS 财务控制要求通过 LEI 支持的信用证托管出口合规费用,并在装运确认后 T 1 发放。
  33. 15 CFR 第 764 部分 – OFAC 法规(强制没收)规定,在 OFAC 对承包商的 LEI 进行打击后的 24 小时内,任何税收抵免流动性都会被冻结。
  34. 17 联邦法规§240.15c3-3 – 净资本规则允许经纪公司将 SMaRTi 发行的 QRE 信用计入流动资产以进行资本计算。
  35. 17 联邦法规§240.17Ad-22 – 清算机构记录保存要求存储每张发票的 LEI 元数据以及纳秒精度的时间戳。
  36. 17 联邦法规§242.612 – 交易报告需要大宗交易的 LEI 标记发票参考,以确保即时结算指令。
  37. 17 CFR 第 270 部分 – 投资公司报告要求对持有 QRE 信贷工具的投资组合进行当天资产净值调整。
  38. 21 CFR 第 11 部分 – 电子记录;电子签名对 LEI 链接的数字发票实施分层电子签名控制和不可变的审计跟踪。
  39. 40 CFR 第 60 部分 – NSPS 费用支付要求在 45 天内支付带有 DUNS 标记的费用发票,并使用嵌入式 QRE 信用额度抵消应付现金。
  40. 40 CFR 第 70 部分 – Title V 许可费用可在 SMaRTi 中自动开具许可费用发票,在发票批准后将 QRE 信用额转换为即时费用信用额。


通过将这些 CFR 条款嵌入到每个发票元素(行项目、标题、元数据)中,SMaRTi 确保每个 QRE 触发即时流动性事件,所有这些都在不可磨灭的、以 DUNS/LEI 为基础的审计跟踪下进行,以适应最严格的 IRS、IRC 和财政部的审查。

注入SMaRTi™ QRE ODIF合规认证